浙江宁波江北区出台新政扶持光伏产业发展


晃星太阳能光伏网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江北区用电水平也快速增长,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季节和农灌高峰时,电力供应较为紧张,但区域的太阳能资源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日前,为鼓励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该区出台了《江北区节能减排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补充意见》,扶持区内光伏产业发展。
据介绍,分布式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太阳能发电类型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其电站可以与建筑物结合,建在房顶或作为幕墙,通过光伏逆变器、配电柜及其他设备直接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补充意见》还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大力补贴,明确规定,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光伏电站项目,通过市级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0.2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同时给予屋顶资源提供方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项目投资方和屋顶资源提供方需满足均为注册、纳税在江北区范围内的企业,此外单个企业(集团)在一个项目中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