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传播和运行环节
1、电视广告的传播
广告的实质就是信息流动。广告传播不同于普通信息的传播,因为它强调信息的反馈回流或沟通。普通信息传播注重的事发布过程。信息传递出去,任务也就完成了。如外交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广告发布过程中,重要的事信息交流,所谓交流是指将企业及产品等信息推送给消费者,再通过信息渠道接受反馈的信息,根据反馈的信息再进行修改、调查、再发布的过程。
2、电视广告的运行环节
广告活动涉及广告主、广告商、媒介、广告信息的接受者等多个环节,它们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
广告主:广告主是广告的所有权人及出资者,广告主要委托广告商发布广告或自行发布广告。广告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机构、团体,也可以是拥有公民权的自然人。广告主是广告商经营的原动力,广告商的“上帝”。
广告商:广告商是广告的制作者和广告媒介的代理者,是依法注册的广告公司。广告商向广告主提供专业的广告业务服务,或咨询服务。广告商是广告主的具有创造里的营销伙伴。
广告信息的接受者:广告信息的接受者或承受者,换言之,广告的传播对象是对购买行为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人。它是广告信息所寻找的对象,即商品或服务的目标购买者和潜在购买者。广告信息的接受者的一定性,要求广告不必打动所以人,它传播的信息应针对具有共同消费欲望的消费群体,以激发和撩拨他们的购买欲望。
传播媒介:传播媒介向广告商出售广告时段和广告版面,是广告的载体,是信息发布者。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站等。
信息反馈及回流:信息发布后,通过电话、信函、市场调查、电子邮件等方式掌握广告的传播对象的反应,再传递给广告商,进行修改再发布,形成沟通渠道。
电视广告传播和运行环节_四川中视轩辕广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