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案例】杰出≠名气,民歌歌手EB-1A移民顺利通过


  w女士是一个知名度不是很高的民歌歌手,
为了自身的发展和更好的生活环境,
一直想移民海外,
在了解eb-1a杰出人才移民后,
总觉得自己的申请条件和“杰出人才”相比,
实在是太弱,拿什么申请呢?
经过我们美国王欣律师行递案律师评估后,
认为其案件是具有可操作性,
不做怎么知道结果呢?
于是,w女士决定硬着头皮冲eb-1a!
客户档案
申请人:w女士
所属行业:音乐
eb-1a适用人群类别:文体类
美国王欣律师行有着各行各业成功案例作积累,所以在材料的利用和制作上拥有充足的经验,操作起来游刃有余,善于捕捉申请人的亮点,进行深度挖掘。
美国王欣律师行律师的评估分析如下
1、w女士自己有一个传媒公司;
2、出过单曲,曾获得过国外的表演金奖;
3、参加过地方春晚,有过媒体专访和报道;
这3点将作为客户申请的主要条件。
由于民歌不是很普及,所以我们尽量让客户提供其网络点击量以及播放量文件,并同时表示赴美后会继续深造并带来中国民歌对于美国文化界的贡献。就这样,在我们文案和律师的精心准备下,很快就准备好全套材料,递交了移民申请,没想到那么顺利,很快就收到移民局的批复通知,这个结果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
申请进程
递交移民局:2017年04月13日
获得移民局档案号:2017年04月15日
i-140批准:2017年04月25日
(w女士批准涵,版权归美国王欣律师行所有,严禁盗用)
eb1men:王欣律师
eb-1a杰出人才与其他移民项目不同,相当的个性化和人性化。每个eb-1a申请人的申请方向和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每个案子都有自己的方式。而每个成功的案子都是文案人员与律师之间密切协作的结果。100个人做eb-1a的案子有100种方法,但是最终能否成功,除了客人的硬性条件外,对文案对材料的理解和制作以及律师的定位和指导有相当高的要求,也是极大的考验。
为保护客户隐私,我们的案例均采用化名,并且隐藏客户的重要信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以上文字和图片所有权为本公众号所有,如需转载或引用请微信联系授权或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