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家政公司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厦门家政公司对服务人员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一家家政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当中生存下来,那么就有一定的可供其安身立命的资本。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仅仅可以约束家政服务人员,同时也是在维护公司的更好运转。那么家政公司对于家政服务人员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和厦门热爱家家政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厦门家政公司对服务人员的要求如下:
1、对于家政服务人员的要求是要做到勤劳、本分的态度,同时要热爱自己的工作,才能更好的服务客户。遵纪守法,并且能虚心的接受雇主的要求与其他建议。
2、对家政人员进行登记,第一次登记的时候需要携带其本人的身份。家政公司介绍完工作之后,将其身份复印件在家政公司与雇主的家政各自保留一份。
3、厦门家政公司介绍工作的时候,雇主前来面谈,当双方确定好工作意向之后,可以的话双方要签署劳动合同,并且进行缴纳介绍的费用(首月工资的10%)。如果没有面谈而直接进行工作洽谈的,则要在开单之前先行缴纳费用(首月工资的10%),并且代交雇主的家政费用。
4、家政服务人员在进行工作一般的试用期是为3天,如果雇主不满意,那么雇主退单就需要酌情退款。如果家政人员退单则公司不退款。一般情况下满3天家政公司一律不退还介绍费,而可以免费更换其他一份工作。
5、如果家政人员新更换的工作同上一份的工作有存在差价的问题,那么在介绍费上也可以采取多退少补原则,补平其中差价。
6、当家政人员顺利工作一个月后却出现工作不适合而掉单的情况,那么在家政公司介绍其他工作的时候,介绍费方面可以酌情优惠。
以上内容是关于厦门家政公司对于服务人员的要求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