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民营企业这样评职称
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引和稳定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职称申报渠道,通过省级职称评价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多种途径受理民营企业职称申报。
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
坚持属地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原则。
《通知》提出: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
进一步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单独评审或专项评审,建立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通车”。
进一步调动民营企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