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张江高科技园区,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中南部,是中国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与陆家嘴、金桥和外高桥开发区同为上海浦东新区四个重点开发区域,成立于1992年7月。

张江高科技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1、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零收费”(2003)

根据公告实施“零收费”的项目,涉及新区单位、以及工商、公安、税务、技监、药监等部门的自收或代收的收费项目,企业凭登记卡,执收单位直接予以免除;其他直接交到市属各单位的收费,仍由企业按常规渠道缴付,缴付后可凭收据和登记卡到张江园区办予以退款。

2、租金减免

对孵化企业用房租金第一年按评估认可的租金水平予以100%补贴,第二年减半补贴,第三年再减半补贴,补贴面积每家不超过200平方,经审核同意孵化期延长至5年的孵化企业,在第三年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延长二年。

3、张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有关市场开拓补贴、知识产权转化资助两个办法优先考虑园区孵化企业(参照张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4、孵化企业如获得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支持,园区将在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中优先给与股权方式匹配,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