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能力与业绩要求(包括论文出书等)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应当在推动单位创新管理、制度机制建设、提高整体管理效率等方面业绩非常突出,并在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后,具备下列工作业绩和成果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1.组织、指导全省或某地区、部门、系统、大中型企业或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开展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工作期间,在规范管理、参与决策、加强内控、化解风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主持制定大中型企业重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经济核算和管理,使企业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厅(局)级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大中型企业上市、改制、重组等方案拟定,提出的建议、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实施且效果显著。
4.在组织、领导大中型会计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咨询等业务中,取得行业公认的显著成绩,或承办多项大中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