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招生简章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广大技术工人立足岗位成才、提高技术业务素质,我们培训学习中心将继续举办《电工》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电工
二、鉴定级别
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三、培训内容
电气排线、电路与磁路、电机及电力拖动基础、电子技术应用、电气设备控制技术、可编程序控制技术(PLC技术、变频器技术等)、工厂供配电设计、技师及高级技师论文、大修工艺、培训指导等。
四、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