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冯广旺>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资发放>

重复来电,原工单号:HZDH20171031100059。我在开发区凤凰路180号的永琦美容美发店上班,老板说7月份工资保底5000元,但是只发了4000元,另外还有8月份1000元工资至今仍未发放,请相关单位协助讨回。(店长:陈涛)新情况:工资至今没有要回,请相关单位再次处理。
经与信访人和用人单位沟通,因双方对承诺的7月保底工资数额有争议。而8月劳动者只工作了部分时间,按工作量结算的8月份工资劳动者也无法提供工作量明细,对劳动者口述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也不予承认,所以告知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
湖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