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和一位华侨朋友聊天时说他回来办华侨定居证,要三十五个工作,问我有没有熟人,帮忙办办快点;在我影象当中好像所有的事项都有承诺时间的,应该很快的的,可我查了一下,唯独就这个事项都没有。我记的好像市委有个文件规定的,每个事项必须都要承诺时间的,难道这个事项是例外的???????????
丽水市外侨办回复
2014-03-12 11:40
2013年9月,浙江省侨办、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浙江省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考虑到广大华侨的现实需求,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改革。一是取消了须在国内居住满三个月的规定,改为即时受理;二是下放审批权,按县级受理、市级审批,简化了办理流程;三是规定了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县、市两级累计3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四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速度,实际办理时间已比规定的审批工作日大大缩减。
最近我和一位华侨朋友聊天时说他回来办华侨定居证,要三十五个工作,问我有没有熟人,帮忙办办快点;在我影象当中好像所有的事项都有承诺时间的,应该很快的的,可我查了一下,唯独就这个事项都没有。我记的好像市委有个文件规定的,每个事项必须都要承诺时间的,难道这个事项是例外的???????????
35个工作,好像是法定时间,能不能有个更短的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