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尚都中心”无良开发商孙某某的老底》《袍江尚都中心开发商出来,还我们的血汗钱》、《“尚都中心”的业主们该醒醒了》三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单位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涉单位的通知要求,在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如发帖人存在异议,认为发帖内容真实,并愿意承担发帖责任,可以在贴内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实名再次发帖。若不愿意实名且再次发帖,将采取禁言操作。
尚都中心的烂摊子摆在那里,严重影响袍江形象。
不是偷偷摸摸的删帖已经很不错了,实名发帖对应实名举报,匿名发帖就要承担起责任,胡说八道的人太多
宝利德领导们,开始发贴说尚都中心跟你们宝利德豪无关系,然后又发贴说孙**骗走了你们的房产公司,接着又发贴说孙是买了你们尚都 中心的土地,你明白的告诉我一下,是毫无关系是骗走了你们公司还是买了你们的土地,告诉我答案,我以后保持沉默不在网上发贴。
那个尚都中心的房子烂在那里,人们的眼都看不见吗,事实放在那里呢?
为什么这个地方,是袍江最好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值得深思
清者自清,何必狗急跳墙呢
跳出来就好了
牛死。。。
宝利德还是非常注重民生和名誉的!房子嘛必经还烂在那里!
烂在这么好的地段,直接影响袍江形象,也影响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
袍江的标志性建筑
事实放在那里呢?
内容属实就实名呗
对,内容属实实名好了,利用业主有何居心, 是看客大家都明白
既然侵权了,触犯了法律,哪你们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将其绳之以法
要是宝利德把这个屁股来擦干净了,怎么会有今天的局面,自作自受。
全体业主难道不认识字,合同的法人都是余海军的,宝利德快点擦屁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