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出教辅书算不算套路?


朋友圈看到一条消息,法院认定沈江峰非法占有稿酬200余万构成贪污的指控不成立。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沈江峰编写教辅所得稿酬是个人合法收入还是单位公款。从沈以个人名义编辑教材,没有动员单位资源的角度来讲,法院没有判错。疑罪从无也是符合法制精神的。因为法治为了规避乱用行政权,是要强调程序正义的。比如为了避免公安、检察院的自由裁量权太大。
但从结果正义的角度讲,这件事是值得思考的。昨晚我很多做老师的朋友在说,当年这些书籍到底是怎么发下去的?发下去的时候学校有没有组织?当时有没有强调这是教研室主任个人编辑的书籍?还是强调是教研室编辑?包括订购的过程中,也很难说一定就没有利用任何职务影响,所以这基本就是一本烂账。问问业内人士,这两百多万是不是完全凭个人能力的所得,我想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学校当时有没有组织订阅?上传下达的时候会不会顾及其职务身份?这些书的购买者在绍兴的集中度高不高?没有学校的运作,家长们会不会这么集中去买?这些都是问题
包括我自己遇到的一些事,现在老师也会在群里推荐报刊,书籍。我个人觉得没有什么价值,当然老师也没说一定要定,但反复说个几次,几十块钱的事,你是掏还是不掏。所以,不管法院判了有罪无罪,沈本身在有这个公职身份的情况下,如果集中去绍兴的学校赚这笔钱,就值得商榷。
如果他是正式出书,购买者也不局限在绍兴的学校,集中度并不高的话。那是他自己的本事。而任何一个校长、教研室主任,或者相关行业的官员,如果自己出几本书,销售对象又高度集中在本系统,那么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她妈的。

呵呵,有钱能使鬼推磨。。。

和前几年有个什么局长 翻译赚钱 一个套路

法院认定沈江峰非法占有稿酬200余万构成贪污的指控不成立,这种认定值得商榷。沈编写的教辅材料怎么发行的?老师和学生们都知道的。

楼上的别乱说

主席的稿费呢。

沈江峰曾经是我N 年前的老师,所有学生都很尊重他的,他出的各种练习题确实给广大学子带来帮助,至于法律上的问题相信法院部门会有一个公正处理结果,放到E网评论只能称为胡言乱语,大可不必。

真有意思,换个角度,你们说,一个书记其实不用贪污了,靠写写书法我想年入百万基本不成问题,你们说呢???!

教研员本来就应该努力编写资料发给老师和学生使用,这是他的职责啊!教研教研,难道国家养他就只是为了让他研究,而不用出研究结果?或者研究结果可以占为己有?如果你研究的是职责之外的知识,那么成果是你的毫无疑问,但是比如你担任了教委的高中数学教研员,难道你研究琢磨出来的高中数学教学成果,可以用来收钱赚外快?那我们还要花钱养教研员这个干部干嘛?直接花钱购买外面的教研资料就行了啊!

此类事不少见,如曾有领导干部写了书向下面推销,赚取稿费.

作为一个教研主任,教研出来的任何成果,到底应该归学校所有,还是个人所有?确实是一件值得商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