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的毕业生们长长心眼,千万别掉坑!劳动合同应该这么签!


6月起
毕业生们将离开校园
踏上新的岗位
在踏上社会的前一刻
笔者前来支支招
拿到公司offer
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
记得长长心眼
这些陷阱要注意
留意别掉下去哦!
试用期间劳动合同签订
如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可以单独设立吗?
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如何约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签订合同应注意问题
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关系双方分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含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什么时候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哪个部门确认?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才算正式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同时劳动合同文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无效、变更等问题
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呢?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或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变更名称或法人代表,是否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什么时候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其他问题
当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按哪地的标准来执行?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要求劳动者加班呢?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者是否必须执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的指令?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这些都还是次要的,目前有一种网络诈骗犯罪,一不小心,找个工作就被犯罪了。还有一种叫做传销的,一不小心,就找个工作成为了传销核心成员。世界确实很危险,求职需要谨慎。

真都按劳动法来严格执行的话估计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本开不下去

就是,企业都是要生存的,刚毕业就在合同上做文章,那个单位敢要你,不是每个企业都有司法部的,企业精力有限

中国是个神奇的国度!都按劳动法办事企业根本没法运行劳动者不干活动动歪脑筋就有钱!荒唐的劳动法

欢迎毕业生全部都去国企吧,我们这些私企养不活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