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您好!
我是2013年作为高管从北京到银川的宁夏吉运集团工作的。在吉运集团工作了一年半时间里,公司没有按照我和公司原来签订的领导合同办,工资一直拖欠不给。尤其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尤天彪,当初承诺给我的钱,除只发了一个月工资外,其他都没有兑现。选择,吉运集团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经营不下去了,而我几十万巨额工资拖欠解决无期。我自己找过多次该公司无果。包括银川的劳动监察大队,瓶罗县的劳动监察大队以及市劳动监察委。去年6月我还特地从北京去银川,找到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张媛媛,均没有结果。而该公司法人代表尤天彪更是找不到人,打电话不通。我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不得写这封信,望市领导在百忙中过问一下,解决我的问题。我现在以及回东北老家,无业在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还有2年才可以退休。现在年纪大了,没有人要我。生活实在没有着落。故把我的情况写成申诉书发来,请领导看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党的19大马上也开了,国家是不让一个百姓没有生活来源。现在我都不如农民了,没有人关心,处在没有收入的碑遗忘的夹层中。万望领导给予解决为盼!
特此感谢政府!
申诉人:艾兴凯联系电话:15652231690邮箱:1623299136@qq.com
附事实和缘由:
本人艾兴凯,应吉运集团公司董事长尤天彪几次主动邀请,于2013年11 月 8 日与宁夏吉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吉运集团高管人才聘用合同书》,并且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第一年即213年11月1日到岗后年薪24万元,月薪2万元。第二年年薪增加至30万元。第三年年薪36万元,第四年年薪42万元,第五年年薪50万元。
结果,本人自2013年11月1日到吉运集团公司开始工作后,直至2015年6月,吉运集团公司在我到职一年半多的世界里除仅发一个月工资外,其他一直拖欠本人工资不发,并且我本人还在其单位负责招商销售工作中,不停地自己垫钱出差,以至于无法继续生活,多次向吉运集团公司讨要工资无果,被迫2015年离职。离职后我本人2次回吉运公司讨要工资,实际吉运欠我仅工资一项就为42.54万元,而当时的吉运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张媛媛给我计算的欠工资额仅为16.70142万元,并且言明没有钱给,说是公司单方面给我减低了工资标准后计算得出的。其实在我工作其间,公司没有和我讨论过任何工资标准降低问题,更没有再和我签订过任何劳动更改合同。到目前为止,我要求吉运赔偿我的劳动法律总裁总额为85.1996万元。
银川和平罗的劳动监察部门收到过我专门上门投递的材料后,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任何回复。
您好!
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如若您的工作所在地在平罗,您可携带相关证据到平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如若您的工作所在地在银川市金凤区,您可携带相关证据到银川市金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投诉电话:5192920,您可咨询好相关事宜后前往办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与满城街口向南500米路西处(金凤区武装部对面)。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金凤区人社局 2017-10-24 11: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