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被吵了1年多了,请问市住建局有没有规定港峰物业公司在1月内修理好,还是说任凭港峰物业公司一直说正在组织维修当中,修了2、3年都没修好,我们要的是承诺。请市住建局践行群众路线,不是说“督促”这个词太形式主义了,而是依据市住建局的职权必须要求物业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不然就要强制执行,这才是有作为的行政机关。
诉求编号PT14042300053我局已收悉:
经核实,业主反映的名邦豪苑14号楼水泵问题,经我局物业科与港峰物业公司协调,物业公司表示,由于配件在采购当中,预计在六月初把水泵修好,我们将继续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还业主一个和谐的环境。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5-8 16: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