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份,新罗区登高西路亿嘉丽都商业街违规建停车场并进行收费,这合法吗!公共场所私自围建收费与房屋的违章搭盖有何区别?我们业主以及商家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共场所都可以私自圈地城市的文明、社会的和协重何谈起?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拆除!!!
XX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西城登高西路亿嘉丽都商业街违规建停车场并进行收费”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登高西路亿嘉丽都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亿嘉丽都商业街东、西侧路口和南侧中央路口设置停车场岗亭一个(约3平方米)及三个道闸。我局西城大队于2017年5月20日,对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章)行为通知书》(龙城执[2017]改字030号)。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取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我局西城大队将对停车场岗亭、道闸进行依法查处。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5月24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7-5-24 17: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