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公安机关外,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不得要求查验居民身份证,但忠湄轮渡公司却要求乘坐渡船时必须同时验证身份证和指纹!这种做法是否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另外这种要求甚至高于乘坐地铁、动车和飞机!为什么之前可以办理乘渡年卡,今年起却只允许同时验证身份证和指纹的形式不再办卡?不要因为轮渡公司自己检票不认真就肆意提高群众过渡门槛,给群众添麻烦!身份证岂是可以随便出示给你检查的!你只是一个企业,甚至没有行政级别,不要随意提高自己地位,把玩弄群众的戏码演的一出一出的。
您好,已收到您的诉求(编号PT16012800054),我司答复如下:
我司为了方便岛上人员过渡对驻岛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轮渡证,办理时需要同时提供身份证和个人指纹,其中,身份证用于核实本人身份,指纹用于过渡检票。考虑到额外办理一张轮渡证携带不便,且容易丢失,因此今年不再额外办理一张轮渡证,直接使用身份证代替。为防止所办证卡私下转借他人使用,需要结合验证身份证和指纹,当指纹无法确认时,直接刷身份证过渡。请您多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2-2 15: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