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王女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其他污染>

路桥区蓬街镇镇海村三条东路98号西面隔壁的抛光厂,该厂作业期间产生极大噪音和灰尘,时间:05:00-14:00,此情况已存在半个月,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处理。
举报人于11月6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解决蓬街镇镇海村抛光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11月6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部分属实,被举报单位位于路桥区蓬街镇镇海村三条东路98号。其占地面积约为50平方米。东、西面为民房,南面为道路,北面为空地。 二、调处情况2017年11月8日,我中队执法人员到达举报人反映的地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未在生产,设备有抛光机6台,主要从事下水道配件抛光加工生产,我中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业主不得再生产,业主表示同意。工作人员电话(18657622882)于2017年11月8日15时拨打反映人电话,将其 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满意。我中队联系电话为:82930159。同时希望举报人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关注环保工作,共同努力,改善环境生态功能,提高环境质量。 台州市路桥环保分局 2017年11月8日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