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投诉长汀县政府及其下属诸部门,第二次诉求编号LY16071300595

国土局归纳梳理信件诉求的能力较差,让人总感觉选择性回避,有鉴于此,将问题罗列如下:
一、请长汀县国土局回复:在2012年6月29日长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所研究决定的第五个专题——关于腾飞二期入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问题,有如下文字表述:“会议议定:1、土地出让方案中应注明‘在长汀境内建设不少于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五星级酒店’等后置条件”,这里虽表述为在长汀县境内建五星级酒店,可这些文字是在本专题“腾飞二期入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问题”框框之下的,正常的理解这里的长汀县境内就应该是在腾飞二期入口。事实上,在中城投公司所做的置业计划书中的《长汀•中城投广场总平面图》中就有五星级酒店的规划;中城投公司2013年12月27日在福房网所宣称。“一栋17层五星级酒店,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这些都坐实了,政府和开发商都是计划在此建五星级酒店的。可是,笔者到建设规划部门查实,在国土局已经交付的56.47亩土地里没有五星级酒店和广场等的规划,对比用地红线图和设计平面图发现,五星级酒店和广场等的位置其实都在已交付的土地之外。
请长汀县国土局回复:1、酒店和广场等所对应的土地什么时候交付?是不是开发商所宣称的,就是“政府怠于征地、征地不力”造成开发商骑虎难下,无法给业主交代的?
2、虽然贵局帮助中城投将一宗地变为了两宗地,但中城投拿地的时间仍然是以2012年来起算的,目前中城投仍未对15.98亩的土地破土动工,已经过了将近4年,(远超法定的收回国家土地时限2年)是否可以这么认为:贵局保留随时收回该地块的权利?
二、请长汀县住建局回复:中城投B组团15.98亩是什么时候完成设计图纸评审的?贵局将督促中城投公司于什么时候开工建设?
三、请长汀县委县府回复:业主买房时,开发商宣称,交房时所有的商业配套,包括五星级酒店、商务酒店、大型商超、综合商购广场、步行街等都会同时呈现,可长汀县政府2015年50号文件,套用党和政府促进海西建设的优惠政策,使得本该同时验收的一宗地的地上建筑物,变成了两宗不同时间验收的土地,使得小区的配套遥遥无期、渺茫危险,大大损害了所有业主的权益。请问:人民政府通过这项会议纪要之前,是否有考虑到中城投小区已销售了近三分之二的房子出去,已涉及几千人的权益。对其大动作调整时,是否有必要先召集中城投的购房业主代表开个会?听听业主的声音,如此才更能彰显人民政府为人民呢?
您好!您关于“第三次投诉长汀县政府及其下属诸部门,第二次诉求编号LY16071300595”的问题,经过调查,现将主要情况反馈如下:
中城投广场一期B组团约15亩用地规划商务酒店及集中商业,我局已于2014年8月督促长汀县中城投广场有限公司尽快报批设计方案,但该公司称,由于该部分须与未拆迁的28亩用地合并共同设计,故至今尚未报批设计方案。
感谢您的关注!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8月4日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6-8-4 17:07回复)
王先生:
您好!您关于“第三次投诉长汀县政府及其下属诸部门,第二次诉求编号LY16071300595”的问题,经过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腾飞二期入口地块一期商住项目于2012年7月16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竞买成交单位为长汀中城投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出让面积37647平方米(56.47亩),已出让的用地范围内包含建设住宅小区、商务酒店和集中商业区。五星级酒店的建设用地不在上述出让宗地范围内,需完成征迁后,再依法组织招拍挂出让。
2、腾飞二期入口一期商住项目地块为一宗用地出让,出让面积37647平方米(56.47亩),土地交付后,该宗地用地规划为A组团40.49亩建设住宅小区,目前住宅小区规划的10幢楼房已全部封顶;B组团15.98亩建设商务酒店、集中商业区,尚未动工建设。根据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结合该宗地的开发强度,可以认定该宗地不属于闲置土地,所以不存在随时收回15.98亩土地的问题。
长汀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9日
(长汀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6-8-10 0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