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骗子肆意骗取老百姓血汗,而公安却不予立案

吴洁,女,1991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新邵县龙溪铺镇中源铺村7组1号,身份证号码:430522199112236365
此人在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期间,打着装修设计师的幌子(之前为娄底美的装饰公司的员工),骗取受害人对她的信任,先后以承包受害人的新房装修,先收工程预付款,为受害人代购家具质优价廉的家具和电器,收取定金为名骗取受害人的现金,同时她又虚构捏造她承包了娄底市电力局食堂改造工程,并伪造了假合同,以缺少周转资金为由再次向部分受害人行骗。2017年4-5月,各受害人发现此人经常已各种借号拖延工期,提供劣质材料,丧失商业信誉,以消极的方式履行合同,有些根本就未开工。收取的家具、电器定金事宜,后经受害人调查,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她收取受害人巨额的定金,根本就是个幌子,家具、电器厂家反馈,根本就没有吴洁这个人合作过,所以她以装修名义收取工程预付款,家具、电器定金的目的就是为了行骗,全部都进了她自己的腰包。从始至终此人未归还过任何工程款、定金,并在6月份已外逃,目前已找不到此人了。
被她骗的受害人多达15人以上,不完全统计,涉及的受骗金额约达百万,上至80多岁的老人家也受她骗。而此案作为诈骗案,娄星区公安却不予受理,认定为不是诈骗。
法律认定的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她无论是收取的定金、捏造假合同以利益为诱惑骗取钱财均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请人民政府为老百姓做主,查清事实,认定是否为诈骗犯,不能任由她逍遥法外,再去骗其他人!请人民政府能给个合理的答复,谢谢。
关于李宏宇、郭金云夫妇诉称“女骗子肆意骗取老百姓血汗,而公安不予立案”的信件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李宏宇:男,1981年11月16日生,户籍地:广东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69号,身份证号码:432522198111160319,涟钢职工,联系电话:18073860100。
郭金云:女,李宏宇之妻,1985年3月14日生,户籍地:娄星区涟滨办事处仙人桥居委会,联系电话:18073863882。
吴 洁:女,1991年12月23日生,户籍地:新邵县龙溪铺镇中源铺村7组1号,身份证号码:430500199112236365,原娄底美迪装饰公司业务员,住娄底市金和天下,联系电话:15073860263(已停机)。2016年12月15日,吴洁已从娄底美迪装饰公司自动离职。
2017年2月,李宏宇、郭金云夫妇因娄底众一桂府一套粗坯房需装修,在涟钢马可波罗建材市场了解装修建材产品价格时与吴洁(娄底美迪装饰公司业务员)相遇相识,后吴洁自荐承包李宏宇、郭金云夫妇众一桂府3栋1单元702室部分装修(水电、泥工,墙漆等)工程,双方于2017年4月9日签订装修施工合同一份,施工合同价款:伍万捌仟圆整(¥58000),李宏宇夫妇预付吴洁3.19万元工程款,以后,再按合同约定支付余款。
2017年4月底,吴洁也先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众一桂府3栋1单元702室)进行了水电等方面的施工,之后仅完成了部分工程量,估计达到整个工程量的15%—20%,约1万元左右。期间,吴洁以能提供质优价廉的家具和电器为由,收取了李宏宇夫妇的2万元定金。后来李宏宇夫妇发现吴洁对702室只进行了部分施工,迟迟不见进展,拖延工期,就多次找吴洁催促,但是吴洁以家庭成员生病和经济困难为由,无法履行合同,而且先前已交2万元定金的家具和电器也未退还给李宏宇夫妇,2017年6月份,李宏宇夫妇再去找吴洁已失联,因吴洁违反合同违约,李宏宇夫妇的702室装修受阻、延误。在此情况下,李宏宇夫妇就又另行请人对该住房进行了装修。
建议当事人李宏宇、郭金云夫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
娄星区政府 2017-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