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刘某驾驶彭某奔驰s350因酒驾车辆发生侧翻被拘留,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两方就车辆赔偿未达成一致,彭某动用关系,以交通肇事罪将刘某关押到吉首市看守所,并向刘某父母提出要赔偿40万,吉首市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零两个月,刘某提出上诉,湘西州法院以证据不足二审判处交通肇事罪不成立,并把案子发回吉首市法院重审,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超过了一年零两个月,并在判定交通肇事罪不成立的情况下,吉首市检察院不批准取保候审,把案件一拖再拖,刘某父母已经预付了赔偿款5万元,也没有说不赔偿,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部门没有保护好证物(肇事车),任由彭某将车辆出卖,现在案件审理根本没有证据,我想问,一个这样简单的案件,为什么要审理一年半,将一个有为大学生无情关押,如果罪名不成立,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法院还是人民的吗?这样的案子是不是要告到省会,告到中央才有可能为人民伸冤做主。
帅惊动中央:为什么不反省下开车酒驾呢? 我只能说因果关系,你不酒驾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支持酒驾入刑2015-06-02 09:49:46
两鬓斑白盼儿归:酒驾入刑没有错 是酒驾是错了,也入刑了,但是交通肇事罪是随便能安得罪名吗?当年高晓松造成了多大的伤亡,多大的动静顶格处理也就半年,可是这个车辆损失不过20万,而且刘某父母都答应了赔偿29万,动用关系将刘某关押长达一年半要求巨额赔偿就是漠视法律,是敲诈!2015-06-03 2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