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车就敢在老虎园里下车,晕船岂不是要跳海?


文章来源:高凉赋微信公众号
文章作者:高凉君
游客遭老虎袭击事件又有了新进展: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故,一死一伤。32岁游客赵女士在东北虎园下车时,被老虎拖走受伤,其母周女士下车时遭老虎撕咬死亡。最近,伤者赵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时自己是因为晕车下车,才被东北虎咬伤。而至于母亲被咬死、自己被咬伤,赵女士及其家人合计提出了索赔274万的要求。
这个新闻可谓是槽点满满。首先,赵女士提出的所谓因晕车而下车的理由就毫无说服力可言。
毕竟你下车的地方可不是街边路旁,那可是在老虎园里啊!按此逻辑,如果你晕船,岂不是要跳海?如果你晕机,那昨不去跳机呢?逻辑根本不成立嘛!
而赵女士一家在憋了这么久才憋出的一个下车因晕车的理由,也再次显示了他们的理亏以及心虚。
其实结合最近的一些网络热点事件,我们也不难发现,往往理亏的一方总是会显得词穷。
像王宝强马蓉离婚狗血事件。马蓉和宋喆这一对男女,尽管撂下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之类的狠话。但这对男女,一个是宝宝的枕边人,一个是他的经纪人,居然都没能爆出一些实质性的反击言论。
又如郭德纲曹云金师徒撕逼大战。郭德纲将曹云金逐出师门。曹云金发文反击,尽数郭德纲收学费、包养女记者等恶迹。而一向锱铢必较、睚眦必报的郭德纲罕见沉默了许久,之后才憋出一篇看似文采飞扬,实则毫无干活的回应。最后,他又惨遭曹云金和网友继续打脸。
对于赵女士(或者其背后公关团队)想出的这个下车理由,我们只能打零分。或许,他们编造一些诸如“看到路边有个老奶奶想下车扶她过马路”“见到路边有一分钱想捡起来交给警察叔叔”之类的理由还更令人信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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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排除这个可能性
还是保持沉默好,越狡辩,越看清她的理屈词穷。
跳飞机不好哇,如果砸中地下的人,要赔好多钱的。
规则!秩序!
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了一起老虎咬人事件,一名女游客在东北虎区下车时被老虎咬伤,其母下车营救时被老虎撕咬致死。10月13日,受伤的女游客赵女士通过媒体首度发声,她坦承自己在事件中有责任,但对于动物园拒绝担责仅赔偿定损的15%,感到不满,将提起法律诉讼。
  这,本来是一个法律问题,结果,在网上却被讨论成了人品问题。
  从各门户网的调查来看,反对赵女士索赔的票数占了多数。这个结果,倒并不出我所料。但是,看了网上的众多议论之后,我的内心顿时升腾起阵阵寒意。多数人的观点是,索赔的赵女士“不要脸”,称其“无脸走遍天下”、“害死了你妈还有脸推卸责任?”……几万条新闻跟帖中,多数是对赵女士人品的嘲讽。而多家网站,似乎也站在了多数人的一边,将多条责骂赵女士的言论置于新闻跟帖的最显要位置,引导了舆论。
  我仿佛看到了无数张虎口,对新闻当事人进行了再次撕咬。根据这些咬人的言论,似乎,赵女士是为了索赔,而故意去动物园送死的;似乎,谁要为赵女士说话,谁就是大多数人的公敌。
  公理之外,还有良心。即便赵女士有错,但她毕竟是付出惨重代价的受害者。她丧失了母亲,自己也遭毁容;住院期间,家人为使她免受更大打击,曾隐瞒母亲死讯,并想方设法对她封锁网上的负面消息;出院后,家人还为她请了心理医生……不难想象,事件形成的心理阴影将伴随她一生。对于这样一个人,给予道德的穷追猛打,得要一颗多么冷漠的心啊!
  从媒体报道来看,赵女士确有过错。但是动物园一方是否毫无过错,得由法律仲裁机构说了算。《侵权责任法》中有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此事件中,动物园“管理职责”是否做得足够,尚无定论,伶牙俐齿的键盘侠们从未参与调查,更不可能有公正的结论。动物园的救援是否及时有效?对自驾游不能下车的规定,动物园是否像航空公司禁止乘客开手机那样强调到位?这些问题,都是赵女士索赔的依据。况且,发生这么惨烈的悲剧,提起法律诉讼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公民的正当权利。至于如何判决,那是法院的事情,舆论可以摆事实讲道理,但不能夺了法官的饭碗,也不能对新闻当事人挥舞道德大棒,充当人品鉴定师。
  鉴于网络信息的碎片化,网民素质的差异化,我对一些偏激言论通常都不会较真,甚至认为,偏激也是言论表达的正常形态。但是,当一桩有争议的法律纠纷引发出压倒性的道德责难时,我认为是需要较真的。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其经典著作《乌合之众》中说到:“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此类“乌合之众”危害不小,务必警惕。

在中国“舆论会绑架法律的判决”,这个我老婆(国际法研究生)说的。判决结果,基本可以让好多网民接受。

晕车就在老虎园下车,晕山那她不立即在珠穆朗玛峰是喜马拉雅山脉的高山跳下
看视频,她是想抢老公的方向盘。。。。老公说,要抢也要出去公园外再抢。。。。
信宜话,个只“癫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