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人:颜启桧,男,中共党员,住仙游县榜头镇溪尾村11组。
被检举人:陈瑞林,男,农民,住仙游县榜头镇象塘村2组。
检举事项:
被检举人陈瑞林以买卖的形式非法取得溪尾村10组2.2亩土地,未经批准进行违法建设,望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事实与理由:
2007-2008年间,陈瑞林以销售木材缺乏经营场所为由,先后二次以买卖的形式非法取得溪尾村10组土地2.2亩(均为水田)。其中,2007年以307400元的价格取得1.1亩(106口份额,2900元/口);2008年又取得1.1亩,分别为颜金荣(50万元/亩计)、颜相清(160万元/亩计)、颜金顺(180万元/亩计)。上述土地均座落于濑榜公路20-21公里路段右侧。随后,陈瑞林便在上面搭盖了铁棚并对外经营起了木材(即原龙宝轩木材销售有限公司)。
今年8月间,陈瑞林准备将其经营木材的场所改作住宅楼,随后拆除去铁棚,并向榜头镇政府申请建设用地。在此期间(及陈瑞林住宅的后期施工建设过程中),溪尾村和象塘村群众不断向榜头镇政府和相关及部门对该土地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或控告,但是,榜头镇政府置若罔闻,其非法设立的三旧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在向陈瑞林收取了2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之后,但核准其在该非法取得的2.2亩土地上建设住宅。自9月份动工建设以来,在榜头镇政府的纵容、袒护之下,陈瑞林其占地8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一路绿灯,截至目前建设进度为四层封顶,现正在往高层继续抢建当中.
综上,象塘村陈瑞林以买卖的形式取得溪尾村集体土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便擅自占用溪尾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且其建设用地即便经过批准,占地面积800平方米也已严重超过法定用地标准。为此,特实名举报,请相关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责令陈瑞林退还溪尾村10组被非法占用的2.2亩土地为盼。
此致
敬礼!
检举人:颜启桧
手机: 13808596918
2014年11月23日
经查,群众信访反映的该幅地块位于濑榜公路东桥约20至21公里路段边,原为龙宝轩古典家具展厅(2007年至2008年间陈瑞林先后向溪尾村民租赁和受让取得)。2014年初陈瑞林向“三旧”办申请并办理了“三旧”改造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400万元,目前已建成五层封顶。
龙宝轩古典家具展厅建设年间较久,属遗留问题,已形成事实,目前该户参加“三旧”改造也符合相关政策,已建议溪尾村两委及时介入化解群众其他利益纠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仙游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4-12-8 15:13回复)
群众反映的该幅地块位于濑榜公路东桥约20至21公里路段边,原为龙宝轩古典家具展厅(2007年至2008年间陈瑞林先后向溪尾村民租赁和受让取得)。2014年初陈瑞林向“三旧”办申请并办理了“三旧”改造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400万元,目前已建成五层封顶。因龙宝轩古典家具展厅建设年间较久,属遗留问题,已形成事实,目前该户参加“三旧”改造也符合相关政策,已督促溪尾村两委及时介入化解群众其他利益纠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仙游县榜头镇人民政府于 2014-12-8 15: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