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失业救济金如何申请领取,要走什么程序每月可以领多少钱?谢谢!
李女士:
您好!
一、申领失业金的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一)凭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电话:2529085)办理《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本人提交材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窗口(电话:3298293)审核,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二份。
(三)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失业金拨付至个人帐户。
三、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的人事档案:应包《招工登记表》、本人与单位签订所有的《劳动合同书》、《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
(二)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四)本人白底一寸彩照三张。
四、关于失业救济金金额: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单位及个人缴满一年可申领两个月。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单位及个人缴满失业保险金1~10年(不含10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算;
单位及个人缴满失业保险金10~20年(不含20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算;
单位及个人缴满失业保险金20年以上(含20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8-14 16: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