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长您好:本人是常山县紫港街道孔家弄村付方祥,今日来信举报村领导将基本农田630平方未经国土部门审批,擅自建造文化广场,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制止,于2016完工,会给我们村群众乱建房恶劣影响,村委可以违建,老百姓也可以违建了!希望省长能查处此事!谢谢!
你于2017年2月17日,来信向领导信箱反映的信访事宜。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答复意见:一、反映的主要诉求(初信)。举报村领导将基本农田630平方未经国土部门审批,擅自建造文化广场,你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制止,于2016年完工,会给你村群众乱建房造成恶劣影响,村委可以违建,老百姓也可以违建了!希望能查处此事!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你所反映的村领导将基本农田630平方未经国土部门审批,擅自建造文化广场的事项,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6年3月24日立案调查,经查:紫港街道孔家弄村委会未经审批建设文化广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5月12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常土资执(罚)字[2016]34号)作出处罚决定:1.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630平方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2.对非法占用619平方基本农田和11平方建设用地的罚款总计18680元。已送达被处罚单位紫港街道孔家弄村委会,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孔家弄村委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没有履行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县国土资源局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答复意见。你反映孔家弄村委会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文化广场630平方的情况属实,该事项已由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处罚决定,后期的执行将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考虑到文化广场是村公益事业,各部门也在协调,妥善解决该事项。如你对该事项答复有异议,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解决。经办人:王婧 联系电话:13676607154
常山县紫港街道办事处 2017/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