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新农村建设,农民失地有补偿吗?


手机尾号为6289的读者:我是兴文县石海镇石林村四组村民,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把本组好田好土占完了。两年来因宅基地太贵,至今只有五户迁入。自来水也未通,所征土地完全荒芜,失地农民又买不到失地养老保险,所征地也无征地手续。
请问:1、荒芜土地失地农民可种粮吗?
2、自来水啥时通?
3、失地农民能买失地养老保险吗?
4、本组失地农户建房占地多少钱一平米?
5、政府部门有补助吗?

您好!经电话联系石海镇农技服务中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作以下答复:
一、2012年石林村四组搞新农村建设,对该村部分土地进行流转,集中建房。已经流转的土地,不能私自种植粮食,以便其他村民进行住房建设。
二、自来水属于招标项目,目前中标的自来水安装公司,已将主管道铺设完,由于新农村住房还正在修建之中,入户管道还正在铺设。
三、由于该村组搞新农村建设,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群众达成一致,并且每户已经签字同意的。该项目并非国家征用土地进行建设,也不能称之为“失地农民”,只能算土地流转。所以政府这边没有相关的养老补贴政策,如果您想购买养老保险,您可到乡镇劳保所购买新农保,或者到县社保局自己购买养老保险。
四、对于流转的土地每平米补偿70余元。
五、本村村民在新农村建设集中地购买宅基地,政府每个宅基地补助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