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曾经有过违规放电动车、乱拉电线的行为请您立即停止,如果您发现邻居有这样的行为也希望您能积极劝阻,大家一起合力创造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让这些潜在危险远离我们。
2017年10月22日,大云镇洋桥村西云小区赵某,因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警方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九条,对赵某处以罚款人民币50元。
生活中,很多居民公寓楼或自建房里,电瓶车停放在楼道间或者疏散通道里的现象很普遍,有的楼道狭小的空间里,好几辆车挤在一起,造成居民上下楼拥堵。
有住户为了方便给电瓶车充电,在楼道间私拉乱接电线,更有甚者直接从楼上的窗户甩根电线下来。
电瓶车停放楼道间,安全隐患不容小觑。为了降低此类事故的发生概率,《浙江省消防条例》规定,如果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里面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都会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出租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嘉善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多次组织集中统一行动,深入辖区居民住宅楼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同时,在居民楼道内张贴《浙江省公安厅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通告》,提醒广大群众规范使用电动车,以此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常见的电动车火灾原因
1、电动自行车自身问题;
2、电动车常处在带电状态;
3、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质量不达标;
4、用户私装防盗器,增加用电负荷;
5、充电操作不当;
6、存放场所内的充电线路故障;
7、充电器及蓄电池故障;
8、采用易燃可燃零部件材料。
警方提醒楼道内随意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虽然方便,但要是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各位车主,以后别再任性了!
善警为民
供稿:大云派出所
我家新房子18平的车库电动车没办法进去,门口设计的太小,那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