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你们七月五日去张贴了,但是我们找遍的小区大门就没有发现,你们粘贴有什么啊,现在物管公司就按照你们之前的涨价文件收取我们物管费,你们七月五日到小区可能一看到了,小区进门处看到小黑板上面不是写了物管的收费标准啊,这个问题我们从二月份就开始反应,你们从二月份就说了这个涨价函暂停实施,但是物管公司一直不暂停,我们真的很无聊,长达这么久的时间,我们真的很无聊,你们之前在眉山问政网承诺过关于十五期物管费涨价函暂停实施的,但是一直没有履行,我们都反应烦了!到现在物管条例出台了,我们小区物管费都还没有暂停执行哪个涨价函!我们小区业主一开始就没有过错!再次我们希望贵局领导真的让你们从今年二月份我们在眉山问政网上问政后,你们就说要他们暂停执行涨价函的承诺兑现,到今天七月了多还没有暂停,我们真的不敢恭维!请问什么叫一诺千金!?
尊敬的网友:您好!谢谢您一直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注,更希望您多多理解大家工作的艰辛。您所反映的玫瑰园第十五区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如下:1.玫瑰园第十五期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根据小区物业管理实际运行成本,考虑到业主和物管公司双方的承受能力,最终作出的合理定价。2.在四月份有66户小区业主签名同意执行(物管公司有存档),现行标准为多层住宅0.52元/平方米,电梯住宅0.87元/平方米。(应住128户,实际入住100户,有66户签名)3.东坡区发改局再次与名园物管公司联系,在2012年7月1日以前必须按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眉东发改价[2012]9号)文件执行,7月1日以后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如物管公司仍未按新《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您们可向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反映解决。谢谢,希望您们能满意!
201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