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问题

至今年1月止,本人在前公司购买社保已累计35个月,公司上月知道本人怀有宝宝后,便开始安排劳动力过重的工作,目的就是要逼使本人辞职,因承受不了,本人于1月15日辞职走了,现在问题就是,我的《就医确认凭证》是在前公司上班时已经办理了,因现在已离职,如果我从2月份开始转到新公司继续购买社保,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能否享受到?生育津贴是否由新公司申请?
您好,如您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至您休完产假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由该新单位申请,具体流程请登录以下网站查阅:http://www.fssi.gov.cn/ztzl/shengyubx/shybxbszn/sybxywbszn/201302/t20130220_4249324.html。
2015-01-29 15: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