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

控告申诉
控申人:钟其俊,男,成年,农民,福建省武平县,住平川镇七坊村上瑶前自然村。
控告申诉事项:
被暴力强行征收土地房屋的控申人户,不知为何在电台、广播电视和国家报刊订载了我国依法治国的今天,和关心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时候,武平县委组织部长吴宇川(武平县东环路扩建指挥部总指挥)于2015年1月23日率领控申人所在的村镇干部,利用手中权利置我们村民的生活利益不顾,欺上瞒下强行征收我家房屋和竹林地段1100多平方,导致控申人户的居住房屋容易遭受崩塌危险,对此吴宇川不闻不问。其这种纠结暴力强征土地房屋,侵害农民合法权益,难道不是欺上瞒下,改变农村土地用途去作建设用途的非法行为吗?
为此,身为以农打工收入维持生计的控诉农民,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相关有责权职能机关部门投诉,以求得合法权益,能享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从而避免采取以暴制暴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
虽然刑法中有规定,在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采取正当防卫的行为,但在激情之下采取防卫手段,难免会带来防卫过当、防卫过失等手段行为。因此,本人思考再三,决定采用法律手段,据理力争,我相信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的人民政府,不会到处都是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总有为民做主的青天政府机关。
此外,在现行的《规划法》、《城市房屋管理法》、《公路法》中都明确规定,即使是国家为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征地,也应遵照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办事,对所征收的土地要依法审批和向征地所在地村民,公告征收范围、上级批准文件等,征收转变为国有土地后才可进行建设。迄今为止,武平县东环路扩建指挥部只公示县里的规划文件,不敢公开其它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明显违规。
然而,控申人所在村镇干部,置村民生产生活利益不顾,勾结武平县东环路指挥部官员,巧立名目,利用手中权力,纠集暴行手段强征本人合法财产,变相作建设用地进行高价转让,并从中侵吞了应交的土地出让金和所得税进行瓜分、贪污。
宪法中说,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还说,任何机关、党政集团或个人不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必须依法追究。为了宪法的执行,在《刑法》中还规定了措施,即:对利用手中权力侵害公民,或非法转让买卖土地行为要根据情节处以刑罚或没收所得。
综上所述,为严肃党纪国法,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切实得到法律保障,特依法向有关机关提起控告申诉,望依法公正处理。
联系电话:18250023308
2015年2月3日
钟其俊同志:
你好!你于2015年2月12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关于控告申诉的诉求件(LY15021200005),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诉求
2013年9月开始,因武平县县城东环路道路扩建工程建设需要,须征用你住房边闲置猪圈75.89平方米(未经审批)、菜地61平方米、非经济林地498平方米(属村集体林地)及地上附属物等,多次协商无果。经公证丈量、评估公司评估后将其征迁补偿款合计82249.6元汇入其帐户,后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告知书、决定书,而你户仍拒绝交出土地。2015年1月23日,武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清表,故你对此提出申诉、控告。
二、调查核实情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东环路路幅宽度8.5米,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给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武平县委县府将其列入重点民生项目,决定对其进行改造。2013年7月武平县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武平县2013年度第06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8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闽政地[2013]824号)。同月,武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武平县2013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公告》(武政[2013]13号),在征收地村委会、村组集中地、公共聚集场所等张贴对外公告。9月份起县东环路扩建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及平川镇政府、七坊村委会干部正式开始入户宣传,对道路扩建红线内土地进行征收。至2014年9月,基本完成道路红线内土地及附着物征收工作,只剩你等几户。9月份道路扩建工程开始施工。
为保证项目如期完工,东环路扩建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及平川镇政府、七坊村干部多次深入你户,与你本人及家人进行宣传、沟通、协调,动员其支持配合道路改建工程。你一直以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建的闲置猪圈(75.89平方米)要求土地安置或给予1-2块安置地块相当的货币补偿为由,不配合征迁,拒不交出土地。2014年11月28日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告知书》,12月12日,县东环路扩建工程指挥部和平川镇政府组织武平县公证处、福建均恒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龙岩市盛兴测绘有限公司等人员对座落在道路扩建红线内闲置猪圈、厕所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公证清点、评估。经村委会同意集体林地补偿款补偿给信访人的情况下,根据《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文[2014]163号)和《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作物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文[2014]164号)文件精神,经福建均恒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你应得补偿款为82249.6元,此补偿款于2014年12月及2015年1月分二次汇入信访人“一折通”帐户。2014年12月19日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期间,武平县东环路扩建工程总指挥吴宇川同志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会议,要求做好你及你家属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本人及其家属支持公益事业、民生事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最高标准给予补偿,但信访人仍然无动于衷,瞒天要价,甚至向政府要挟高达365.6万元。在多次入户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2015年1月23日,武平县人民政府组织对道路扩建红线内土地(包括林地)统一清表。在组织统一清表过程中,信访人长子钟晓东暴力阻拦施工,用石块、啤酒瓶甚至点燃汽油瓶等手段投掷执法人员和工程机械,多人受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一名武平县国土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不幸被砸伤鼻子导致缝补5针,工程机械等不同程度受损害。
为消除信访人房屋旁边坡滑坡的危险,武平县东环路扩建工程指挥部、平川镇政府于2015年2月11日组织人员对钟其俊房屋旁边坡砌挡墙进行保护性施工,遭信访人长子钟晓东夫妇泼屎尿,扔砸石头、啤酒瓶暴力阻拦,导致保护信访人房屋旁防止滑坡的挡墙工程无法施工。
三、处理意见
1.武平县东环路扩建工程指挥部、平川镇政府、七坊村委会在项目用地征收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没有“利用手中权利置我们村民的生活利益不顾,欺上瞒下强行征收我家房屋和竹林”现象,镇、村两级干部也没有“巧立名目,利用手中权力,纠集暴行手段强征本人合法财产”,该项目用地为道路扩建用地,不可能出现“变相作建设用地进行高价转让”,也不存在“从中侵吞应交的土地出让金和所得税进行瓜分、贪污”现象。
2.信访人现有住房不在东环路扩建红线范围,不予征收征用。被依法依规拆除的闲置猪圈,不属于住宅用房、用地,无法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安置,只能按照相关征迁补偿标准以货币形式补偿。
3.信访人要积极支持县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土地征收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武平县平川镇于 2015-2-16 15: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