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祭奠 睹物思人
7月9日,去年的今天,家里不幸发生火灾,更为不幸的是:因为参与消防灭火应急联动的电力部门(国网金华供电公司)没有切断楼上现场的电源,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导致二次伤害触电身亡事故的发生。
当时消防部门用灭火器和脸盆接了水灭火,大概花了两分钟时间把火情扑灭。几分钟后,消防现场指挥告诉我们“等烟散了、温度降了再回房间”(意思是可以回房间),然后撤离下楼,但后来就发生了触电事故。
这明显是责任事故,消防灭火应急联动移交给我们的是存在电力安全隐患的现场,没有断电、没设警戒线、也没有封闭现场。事故发生后,各部门相互推诿,消防部门销毁/隐匿火灾救援的视频证据,电力部门则向上级谎报这是意外触电,推、拖、瞒、骗,手段用尽,而市-信-访-局的市长接待日答应会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但最终也只是个愚民承诺,要我们自己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被逼无奈,起诉到婺城法院,民二庭法官李某居然认为“等烟散温度降了再回房间”就等同于“不要回房间”,说消防已经提醒我们、是我们自己不听劝阻,暗箱操作、枉法裁判,司法腐败到如此地步,而消防部门的代理律师郑某则诬陷、诽谤我家偷电并由此引起触电事故,电力部门甚至还有脸上诉到市中院,不认为他们有责任。
《总书记眼中的“法治中国”》文中说的好,“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过去讲“有理走遍天下”,现在有理的也被迫到处找人,老百姓要办点事多么不易,不打点打点,不融通融通,不意思意思,就办不成事!
党中央的政策是好的,依法治国的趋势也是明确的,但现实中确实还存在官官相护、钱权交易的老虎、苍蝇、蚊子,“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感谢一年来关心帮助我们的亲朋好友、老师同学,感谢大家!
现实中国,每个人都是受害后不信法制的
相关人员当初逼我们走司法途径,显然就是有目的、有预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