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非人性化管理问题意见较大,表现在:一是在生产经营中,对业主提出的人性化管理建议不采纳意见,当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问题时,不仅不思进取,还多次存在在推委行为:“这是公司规定”、“公司就是这么要求的”,由于物业的不合处理方法,导致物业与业主关系紧张。二是物业的要求不合理,认为业主的行为“违反物业公司规定”时,多次分别给多个业主采取直接断水断电的野蛮行为,业主们质疑物业公司(海南好居家物业管理公司),是谁赋予物业公司非法给业断水断电的权利,物业公司的野蛮行为为何频频发生?并要求以后的管理中,采用更加人性化方式,并杜绝这类野蛮行为的发生,业主们认为:业主的入户居住过程中,只要做到一是没改变房屋外观,二是没改变房屋结构,三是没影响其它业主,四是没侵犯其它业主权益,物业公司就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采取野蛮方式来“管理”小区,请现请求主管部门给予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安静详和的居住环境,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新大洲大道375—1号滨江绿都小区非法停水停电”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区住房保障中心认真调查处理。接到信件后,区住房保障中心十分重视,立即派员协助协调处理。经协调,提出3点处理意见。
一是责成小区好居家物业自查,员工在向业主解释问题时若存在推诿情况说“这是公司规定,公司就是这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要听取并采纳业主的合理建议,要按相关规定耐心向业主解释问题。
二是建议应按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与物业签订《装饰装修协议》装饰装修房屋,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三是房保障中心责成好居家物业不许随意停业主水电。如有业主存在违规行为,应按相关规定耐心与业主协调;若协调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居住环境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琼山区政府领导】 2014-06-26 12: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