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嘉绍高速公路上,一辆大巴车撞行人。导致一人死亡


3月6日晚上7时05分,嘉绍(G15W常台)高速往绍兴方向126km+300m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江苏常熟开往浙江杭州的客运大巴因避让不及,撞上在高速公路第二车道上的行人,被撞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浙江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三大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浙江长运的客运大巴停在第二车道上,车头挡风玻璃右侧下方有被硬物击中而产生的扇形裂痕,前保险杠整体脱落,大巴车的正前方10米处躺着一个人。民警马上抢救伤员,并封锁现场。随后赶到的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遗憾的是,伤者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大巴车司机沈师傅讲,他驾驶大巴车从江苏常熟出发,前往浙江杭州。当晚7时许,车辆行驶在嘉绍(G15W常台)高速往绍兴方向126km+300m附近,当时在第二车道,车速90km/h。沈师傅突然发现,前方50米的第二车道上有个人影,马上采取制动措施,但是考虑到整车旅客的安全,不敢贸然采取猛打方向的措施,结果,车头重重地与前面的行人相撞,并将其撞飞30米远。事故发生后,他马上做好预警措施,然后报警。
从大巴车的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看到,该大巴车在嘉绍高速行驶时,都在第二车道,以90km/h车速正常行驶。由于行车记录仪的照明灯光反照在大巴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无法直观地看到车道上的行人及整个相撞的过程,但是,在当晚7时03分前后,有一个硬物重重地撞在前面的挡风玻璃上,顷刻,挡风玻璃开裂。装在车上的监控视频显示,发生事故的瞬间,车上旅客都有明显的身体前倾过程。
前天中午,记者从高速交警三大队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季建敏处了解到,这个事故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目前死者身份还没有确定。“上午,大队安排大部分民警走访了事故现场周边的沿线乡镇、派出所及各个广电站,发布了认尸启事,并对事故现场前后5公里隔离铁丝网进行检查,也未发现有破损的情况。”季建敏表示。
截至记者发稿,死者身份还在调查中。另据交警调查证实,大巴车上当时有20名乘客(核载39人),均没有在事故中受伤。
死者特征:男性,60岁上下,上身穿蓝色上衣,带袖套,下身穿深褐色长裤,脚穿解放鞋,请知情者与高速交警总队嘉兴支队联系,联系电话12122。
来源:南湖晚报

高速上有行人?
驾驶员一点错都没,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全部死者费用,对这种法盲连最基本的交通法规都不遵守的人来说,只能是活该被撞死。
哎,何苦要走上高速呢?
行人为啥上高速?怎么上去的?
行人又上高速了? 难道高速上走路都要快点吗
请问。。。高速公路上有过街天桥吗?
还是那句话 不作不会死 要死别害人 暗落落死法很多种 自杀也是人的权利
大家不会拦着你
找到家属,,,让他们赔车了吧 高速上撞死了也要赔的话,,建议法取消!!
这是作死的节奏吗?
走的话也不要走路中央啊,走边上应急车道或者隔离带外还安全点,哎
监管不利!导致行人能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