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chao公民权益会因为婚姻状态改变吗


袍江拆迁政策其中有一条:符合晚婚规定条件未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独生子女除外)可以增加一个安置户口。请问离异未婚且没有小孩算不算符合这个条件。如果不算,请问离异大龄未婚跟大龄未婚公民政治地位上有什么区别,是不是在我们国家一个人结过一次婚法律上政治上就次人一等了呢,以至于国家拆迁享受的政策都要低人一等,按照袍江的拆迁政策,大龄未婚(一次都没有结过婚的)可以算两个户口,一对夫妇在婚的有了小孩可以享受四个户口,离异有小孩的,照样可以拿三个户口的钱,偏偏离异未婚的只能算一个户口,请有关领导给我解答下这个问题。你们是按照哪条法律法规制定这个政策的,请问有公平公正可言吗?本人已经打了12345,不过我相信没用也只能是心理安慰,他们的回复估计又是给我读下这个政策,我也亲自到袍江征收办问了,工作人员粗暴得给我解释:你是离异的不是未婚的!我搞不懂了离异未婚没小孩的跟未婚有什么区别,拆迁本子上也只写未婚,没说离异未婚不算未婚,他们凭什么这么粗暴得制定一刀切政策,剥夺公民合法权益。制定这个政策的人懂法律吗?思维有逻辑的吗?这样的人又有什么权利来制定有关公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是老百姓选举出来的有能力主持社会公平公正的人吗?也请大家给我提下意见怎么争取自己的合理权益!钱不多,才20万,但是就他妈的为了争这口气!

顶顶上去

离异是离异,未婚是未婚,这两个名词解释本质上就不同。
你即便离婚了后未婚,户口本上如果你自己不去申请改的话,还是显示已婚。

他们说按照户口本来的,所以说他们的做法有问题啊!

户口本那就是已婚吧

另外即便你去申请更改户口本信息,也只会显示离异,不会显示未婚。

这是对冲动离婚的惩罚?不造人不为国家作贡献。

结不结婚生不生小孩是公民权利,政府有什么权利强制公民结婚生小孩,并以此为理由,区别分配社会公共资源!请问墙壁上写着的自由民主法治公平公正难道只是口号吗

请问政府做事是按实际情况还是按字面意思来的?

顶顶起来

这些是你的公民权利没错,但是分配资源的是政府,谁听话,资源就向谁倾斜,你就把政府当做人来看好了,对他有益的他干,对他无益的不干或者懒干,涉及到他的社会责任的时候,想干就干,不想干,你想咋滴

你怎么能把政府当成人来看呢,政府人员拿纳税人的钱做公共事情,分配社会公共资源最重要的是公平公正,怎么喜欢谁就分配给谁多一点呢?

你是独生子女吗?

你离婚的不服,人家未婚25周岁不到点的还要不服来

未婚不满25周岁说明生得迟咯,70后大学生还有工作分配呢,现在怎么没有了,因为生得迟错过了政策,我是同一年代的人享受不到同龄人待遇,

分析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