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暴力强拆、东关街道一审、二审败诉
我们夫妻于2012年7月,购买了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镇东新村7幢105室房屋一套(包括附房、围墙等附属建筑物,且在《土地证》及《档案材料》中的比例尺图中均显示有附房、围墙)。
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未查清历史事实,未提前书面告知,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于2016年7月25日对我们的附房及围墙等建筑物违法实施了暴力强拆。在违法强拆时未佩戴执法仪,对屋内的物品未进行任何登记和现场保全证据公证,也未通知我们及时搬离、保存和移交这些财产。此次暴力违法强拆,造成建筑屋内的部份财产的票据凭证遭到灭失,同时给我们的建筑及屋内合法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共计折合人民币18830元。
在我们多次向上虞区人民政府、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此事,均遭到拒绝无果后,对上述违法暴力强拆侵权行为,我们于2016年10月25日向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侵权赔偿诉讼,后经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6日受理此案。但诸暨市人民法院在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材料情况下,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有误的情况下,做出了驳回原告赔偿请求的错误判决。
我们对诸暨市人民法院的(2017)浙0681行初字96号一审判决(见附件)不服,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判处被告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违反法定程序,违法强行拆除行政行为违法,赔偿因违法强拆给我们造成的全部损失。后经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6行终272号判决(见附件),维持判处被告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违法强拆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处被告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赔偿原告损失。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领导,在未按照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未查清案件事实前提下,也在未及时通知我们的情况下,违法暴力强行拆除了我们合法建筑,由此给我们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同时也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
东关街道办事处二审败诉判决书
非法强拆,人民心中永远的痛
非法强拆,人民心中永远的痛
感谢什么呢?太长没看完!
感谢赵春峰主任在十玖大后敢做违法的事的魄力和胆量,不把人民利益不惜一顾。
东关街道是个上虞低下的傀儡街道。这个街道不会管老百姓死活的。
杭绍台高铁东关站拆迁,看着又有很多事情违纪违法的事情要爆出来了。
那么上虞区政府是怎么会把这位赵主任赶上任的?不为民办事,还不如回家卖红薯。
只有中纪委到来之时,才会收敛。
上虞东关街道办事处真是不见棺材不流泪。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现在应该换掉了吧,在搞大美东关。东关破房子改造。马路,邮政局拆迁。河道清理整顿。听说现在的东关街道党委书记杨一国经常在河道边视擦。比前一届好多了。
东关街道的到底下的村委村干部哪一个没有事情违纪违法。都是官官相符。很难告状的。你告上去。底下立马放在它们的桌子上。
上虞区政府本来就不把东关放在眼里。三不管地方。让绍兴市政府来发展了。长山长塘二十几年没变了。
原来是在说反话
上虞区政府本来就不把东关放在眼里。三不管地方。让绍兴市政府来发展了。长山长塘二十几年没变了。
不为民办事,还不如回家卖红薯。
东关是东关政府的全体党员流血流汗从小日本手里抢回来的,其他人员无权干涉。
原告证据充足,诸暨市人民法院的(2017)浙0681行初字96号一审判决的法官不知是如何定案的?
东关街道的书记就是诸暨人?难怪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出了这个“神”的判决,原告证明材料齐全,被告只有一张应诉答辩书,居然被告的违法暴力强拆可以一文不赔。看来是拾八大和拾九大在诸暨市人民法院没有落实到位。
东关街道的书记就是诸暨人,诸暨人最讲义气、团结,难怪诸暨市人民法院的判决被告违法也不用赔偿。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
对于东关街道办事处所犯下错误,至今没有出来表态,诚信何在?东关街道的领导何在?难道在补习拾九大报告?
看来法院的判决只是客串,法院的“法”与东关街道办事处的“权”抗衡。法与权的关系,大家都会说法大,实际权比法大,东关街道的暴力违法就体现出“权”大于“法”!
东关街道的暴力违法就体现出“权”大于“法”!对“法”若视无睹,不屑一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