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个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生有一子,因夫妻均不是独生子女,所以为了工作,也没准备生二胎,但是为了妻子身体安全,也没准备上环或者结扎,准备采用其他避孕措施。2014年10月22号,接到镇政府通知,叫我妻子必须于6个月内去接受上环,否则将对我的工作有影响。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二十二条条例规定,提倡已经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育龄夫妻选择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只是提倡节育,到了泸溪就变成了强制节育,是不是我们泸溪县的文件规定高于湖南省的文件?或者说泸溪县的文件高于计划生育委员会了?希望各位领导给个合理解释,不然我也只能求助媒体或者上访了,谢谢。
网友20141204140653:呵呵 国家公职人员不带头遵守法规政策,还要解释,甚至上访?呵呵,无语!2014-12-04 14:06:53
梦长安:213真多 213 不懂法律法规就不要说话评论,这样只会显得你又多无知2014-12-04 15:34:33
网友20141204172645:哭长城 我是一个农民,去年生了第一个孩子,刚满三个月,我那里的乡镇干部一帮人硬是把我捉起去的做的,当时我也想不通,上就上呗,没什么大不了的。做了倒清静,没有人聋呱耳朵。何不像我试试....,哈哈,路过笑谈一句。2014-12-04 17:26:45
网友20150303163526:何必钻空子 他们说对你工作有影响,没说你下岗呀?你自己理解的吧?或许是对奖金有影响?为了妻子的身体安全?应该让医生检查,如果有医学证明,不能手术,还遭强迫,就应该告状。也许省里的政策是大政策,各地还有小政策吧?没搞明白前就上访,就是没给自己面子了。2015-03-03 16: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