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可能超越质监局的职责,但我不知道问谁,倘若与质监关系不大,欢迎转贴。
最近,听见苏泊尔不锈钢餐具不合格的新闻,据说是不锈钢材料的构成不符合标准,锰元素超标,镍元素不足,但是锰、镍都是不锈钢的组成。
作为市民,使用一个餐具,考虑的是物品本身的使用价值以及安全性。我使用铁锅、铝锅,陶锅,什么锅都不重要,是满足煮食的需要。一个不合格的不锈钢锅也能煮食,那么不合格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仅仅是商家以次充好,或者以平充贵,对安全没有影响,那么消费者最多就损失一点钱而已,关系不大,产品不合格也无问题。但是,如果这个产品不合格会影响身体健康,那么就问题重大。
我们明白,合格和安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消费者首先考虑的是安全而不是合格,现在不锈钢锅不合格,对身体有影响么?
会不会出现下面这个假设情况,有个产品规定可以用两种材料做,第一种材料的组成中,A含10,B含5;而第二种材料A含5,B含10。现在有个一成品,用了A、B都是8的材料生产而成,论检测当然不合格。但是A、B含量达到10 都可以,8比较居中,那应该也没有问题。
我觉得,有时国家标准有一些强制要求是“无谓的坚持”,“为了规定而规定”,我们坚持的是安全,不是合格
不合格的不锈钢制餐具是否安全,取决于具体的不合格项目。我国现行有效的不锈钢餐具卫生标准为《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1988》,卫生部2010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但至今尚未正式颁布,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于该卫生标准的具体解释请详询卫生部门。
2011-10-28 1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