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随丈夫落户海口的问题!

我的户口是海口市区的,6月份的时候跟老婆结婚登记了,想让老婆随我落户到海口(老婆的户口是农业户口,户籍为河南新乡),但是到派出所去问说是结婚登记日期要满一年才能办理,也就是要到明年6月份才能办理,请问真有这样的规定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到时候满一年了要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您9月30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妻子随丈夫落户海口的问题”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户籍管理政策,夫妻互相投靠居住生活满一年的,可在夫妻一方居住地落户,被申请人属于农业户口人员,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如您配偶在我市投靠信访人居住生活满一年后,可凭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由辖区民警调查核实经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办证中心主任复核,最后由分局分管领导审批办理入户手续。 2012-09-28 16: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