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衢江区樟潭街道卢家村的村民,15年村里征用了我们的集体土地,可是征用款项至今还未发放,我想知道何时发放,请相关单位解答。(来电人要求信息保密,承办单位无需反馈来电人,请将 在工单中注明,由后台进行回访。)
你于2016年12月19日向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的15年村里征用了我们的集体土地,可是征用款项至今还未发放,我想知道何时发放的信访事项。该件收到后,街道领导非常重视,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15年村里征用了我们的集体土地,可是征用款项至今还未发放,我想知道何时发放(初信)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你反应的村征用集体土地,应是村集体留用地。该土地的征用,是用于完善被征地村留用地发展空间,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现该土地的发展方向待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决定。至于你家的老屋基征用款未领到问题,经核查:你家的老屋基面积为0.2499亩。2007年8月丈量,因土地征用价格低问题,当时你们不同意征用。2015年区政府需霞飞路与江滨中路接通。对你老屋基0.2499亩进行征用,土地补偿款15744元,你母亲已领取。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村集体留用地的使用,是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衢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衢政发[2014]41号文件执行,村集体留用地的发展方向,由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决定。你家老屋基0.2499亩,土地补偿款15744元,你母亲已领取。欢迎你的来电。联系人:刘炳琼 联系电话:1585709628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办事处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