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拔镇太拔村张祖刘一事我要投诉村书记和村长失职渎职,一:关于福建省关于幸福改造工程没有落实到位,二:关于脱贫计划的脱贫对象选择不合理。太拔村张祖刘是见义勇为的英雄,因为家庭困难所住房屋实在破烂不堪,属于危房。之前村干部答应为他重建房子,可是一直没有落实,后来在我的老兵义工平台捐助和他自己借钱的情况下建了现在这个20多平的小房子,政府只给了3万多的补助,非常不符合福建省的相关政策。
第二,年前政府的脱贫计划将张祖刘纳入脱贫对象,从2017年起生活补助取消,这对张祖刘一家来说太不合理,妻子智障,两个孩子面临读书,他根本负担不起。我有找村干部谈过利用我的义工平台给他募捐,可是他们说事情比较负面,不同意我的做法,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及时处理一下此事,也希望政府部门社会热线人士可以帮帮张祖刘一家,资助两个孩子读书问题。谢谢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造福工程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造福工程按每人6000元给予补助,每户不低于27500元,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每户再补助3000元。张祖刘建房补助30500元完全符合政策要求。
二、关于取消张祖刘低保的问题
(一)按照县民政局文件,张祖刘已不符合条件,其每天在集镇摩托车载客,将近2000元每月,两个孩子分别读幼儿园中班跟小班,根据贫困户小孩的就学政策,每学期每个孩子可以补助1500元并在开学初就已兑现,张祖刘在两个小孩学习上花费大概每学期400元,一年800元。
(二)2016年张祖刘收到挂钩扶贫资金2000元,春节慰问金500元,建房补助30500元,见义勇为奖金10000元,低保每月720元,完全符合脱贫条件。同时张祖刘自己建房后一直不搬到新房住,还居住在老卫生院,水费、电费都由太拔村委买单。
(三)即使取消了低保,你户还是镇里的贫困户,还能享受贫困户的政策。
(上杭县太拔镇人民政府于 2017-2-7 11: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