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考取了执业药师,在单位有中级职数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直接聘为中级(主管药师)?因为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第三十二条及《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2〕144号)第二十条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或者需要其他什么条件?请尽早给予告知!
你好,首先恭喜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关于你咨询的问题,你应当先向单位报告你所取得的资格,你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若有工作需要且在单位有空余中级职数的情况下,单位会统一安排办理相关事宜。(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8-31 10: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