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迪荡湖路一段人行道被占用”此事有了新进展


来自热线:“挡板和塑料布都不见了,人行道恢复畅通,我们走路又安全了。感谢晚报的及时报道。”昨天,越城区龙洲花园小区居民给晚报热线88880000再次来电。越城区迪荡街道迪荡湖路上,一段近10米长的人行道被附近一家工地占用,导致行人只能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上穿行,带来安全隐患。5日,晚报报道了此事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对挡板予以强拆。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迪荡湖路,发现人行道畅通无阻,曾用于“包裹”人行道的挡板和塑料布均向内移了约2米,工地临时便道出口也向内移位。记者注意到,挡板上悬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该项目为“迪荡壹号,为了施工需要,业主单位保利集团搭建临时便道”。
“人行道上的挡板搭了近一个月,每次从这里经过,必须走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这种混合通行让人没有安全感,心里不舒服。”市民郑女士说,晚报报道后,人行道上的挡板及时被拆,有关部门与晚报做了一件好事。
据了解,晚报报道此事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表示即使施工方有审批手续,如此占用人行道也不符合规定,并要求越城区建设部门责令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整改。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迪荡中队负责人说,业主单位在人行道上搭建挡板并未取得审批手续,他们最终对挡板进行了强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即使有审批手续,也对作业的时间、地点和面积都有严格规定,且占用人行道作业,应该保证周边道路环境卫生。”该负责人说。
其实,晚报也曾对工地里的便道进行了报道。原来,迪荡壹号项目的施工单位宏扬建设有限公司为施工需要,决定在该地块周边的河道里建一条施工便道,并向越城区农水局提交了临时占用河道的报告,并得到批准。不过,为了保持河水流通,相关部门也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在便道下铺设3根直径达1米的涵管,河水可通过涵管流动。待使用期满后,便道会拆除,施工单位要清除淤泥,恢复河道原状。

应该尽快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