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拍201401号地块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后为何没有收违约金

PS拍201401号地块为西天尾镇溪白片区地块一、四、五,总面积约13.025公顷,其中地块一、四用地性质均为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地块五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商务办公。
2014年3月21日莆田首创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土地公开拍卖竞得该地块,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于房产市场出现下滑趋势,2014年7月22日莆田首创置业有限公司提出退地要求。2014年9月5日市长办公会议同意解除与莆田首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PS拍2014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含佣金)2.2亿元。没收竞买保证金后为何没有收违约金,符合规定吗?什么人给的特权,这样对公平吗 ? 以后是不是都可以不收违约金
荔城区纠风办:
该地块出让合同的违约责任就是没收竞买保证金。(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于 2015-1-8 17: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