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六十多年的房子怎么就成了你的?-东湖镇政府,还我拆迁补偿款!(续)
这里就事情发生经过陈述如下:
1、2017年4月18日,我们根据东湖镇拆迁办的要求将拆迁房产土地证交入当地新华居委会,第二天有人拿着另一本土地证也交到了居委会,对方土地证位置所指跟我们房子重叠(面积一半),但居委会以标注不同地块为由接收(但对方房屋没有丈量,同时对方连房产证上房子对应的具体位置也不清楚);
2、2017年5月份,我方经多方调查取证,才模糊了解大致缘由:1989年土改的时候,在我们提交相关资料后,有心人在我们并不知情、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仿照我们提交的资料,在我家房屋的基础上强制划走一半,向国土申请了另一本证,但申请的时候地号另标了个地号,致使一处房产产生了一本半的土地证,至于为何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当年这样的手续是否合法,我们经过多方咨询,联系了多个政府机构,至今没有一个机构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3、2017年6月底,居委会连同对方要强行到我们家进行房屋丈量确权,在未确认对方产权有效之前,我们只同意拆迁办丈量自己家的房子,但对方趁我们全家出门之际带铁锤、锁等类似工具,欲撬门强行丈量,现场被我们亲朋好友及时阻止。
4、2017年8月14日,东湖镇政府发布了第一次拆迁确权文件,上面标明我方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没有任何人获取确权面积。
5、2017年9月11日晚上,居委会打电话通知我家房子的确权工作已经完成,没有任何纠纷了,可以放心去签约并郑重承诺所有产权归我方所有。
6、9月12日我们去拆迁办完成了合同签约并办理腾空手续,合同上明确甲方为东湖镇政府,乙方为我父亲一人,面积为我家房产的全部面积,不存在任何其他的争议,同时拆迁办组长及网格长承诺拆迁补偿款会在一周之内打至我方账户。
7、2017年9月13日晚(时隔一天)拆迁办人员通知我父亲拆迁补偿款已经被冻结,原因是房产有纠纷,我们继续追问当时签约时已经明确表明纠纷已经解决,对方的答复是这样的做法是东湖镇政府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处理办法。
8、至今签约已经过去1个半月左右的时间,我家房子拆了一半,但拆迁补偿款却依然被冻结,并至今未接到政府方主动调节,我们多方走动咨询却无任何回复。
以上是整个事情的经过,房子是爷爷传给父亲,父亲住了六十多年,现在拆迁半路忽然杀出来个夺房者对我们已经是晴天霹雳,无奈又被政府套路了一番,郑重请有关部门站出来,有纠纷处理纠纷,有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拖延推诿,早日解决问题,让家庭回归安宁,让父母不再焦虑,让孩子安心成长。感谢!也请有类似经历的人士或者法律专业人士给些建议,谢谢!
夺房者是不是你家亲戚?
房子谁造的,怎么会有一地双批呀,
政府的 诚信呢?
那个年代,是乱+黑。现在是黑!
那个年代,只要对方有亲人在村镇做官,这种事情很正常!
既然有纠纷,为啥拆迁款未到手,怎么就肯腾空了呢?你家是不是有点太幼稚了?而且为啥把土地证的正本缴出去了?难道你不会拿土地证的复印件上缴,把正本留在自己手里吗?现在你最重要的土地证原件没有了,口说无凭,Sang访都有点难了!
去城东乡政府Sang访吧,东湖镇政府可能有点难办了!
东湖镇政府就是这么🐮,批建二层建三层都可以依一个会议纪要当政策执行拆迁了,赔三层,你那点都不是事了
拆迁要上交正本的。
这个政策以推翻啦说越权啦!现在全按照申报登记批文,红本子没准,一户一宅,新批过房子的,老房子全是硬拆房!
哎,同情,镇政府这样做是不妥!
想方设法拆了再说
我也希望中纪委介入
东湖街道的存在,办事风格也好,办事结果也好,永远可以概括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镇政府把老百姓的亊当儿戏,随心所欲。
楼主也别怪政府,人家没钱了,先欠欠先欠欠
谁跟你说必须正本?很多家庭就是交的复印件,我也是交复印件而已!
中纪委介入也没用,当时那些签字同意的村镇官员很多已经作故,这件事情只能由阎王殿的判官才能审了!
我们只是希望政府能够以一种解决问题的态度去对待这个事情
政府这样的做法不够妥当
政府的诚信去哪了,既然拆迁合同都签办好了,拆迁补偿应该付清,这个道理应该都懂得。
东湖镇拆迁政策不按国家法律法规来办..说的好听棚湖区改造 变相不为老百姓利益着想.拆迁不公平..我也要发帖吧我家情况发上来
这就是政府的诚信的缺失了,既然拆迁合同都签办好了,拆迁补偿应该付清,现在怎么能做无赖事?
起诉啊,让法院来判
东湖镇政府领导人(臭)
怎么样说的话:是又要做******又要立贞节牌坊!
东湖镇政府本来不是好政府,只会欺负老百姓的政府。我们跟镇政府买的宅基地他说是批条,我想他们买地基的钱到那里去了!!!被他们贪污光了。
那没有土地证本本怎么办呢,以前去村里问说还没办下来,现在好像不能办了,或者说可以去哪里补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