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尾号为4669的手机报读者我是临港区人在二胎新政出台前怀孕的,现在已经三个月了。第一个孩子已经两岁半,我这种情况第二个孩子算不算超生,如果不算我现在该办些什么手续?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政策解读栏目上刊载,判断单独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是否符合我省单独两孩政策,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新修改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申请再生育的,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你即使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政策,但未经批准生育的,应按该《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你现在应尽快到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