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莆田市住建局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建筑工程投标时建造师(项目经理)到场的问题。
莆田市建筑工程投标时,不需要建造师(项目经理)到场,这会造成
(1)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证去投标了,只是在中标后才知道。投标行为未经过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的确认,就是建造师(项目经理)签名一般也是公司代签。
(2)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证被公司私自拿去投标了。违背了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的意愿。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很可能不愿意去投标这个工程,容易造成与公司的纠纷。
(3)这也助长了证件挂靠和工程挂靠的行为。
(4)这不利于建造师到岗履职。
综合以上几点,建议莆田市住建局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建筑工程投标时建造师(项目经理)到场的问题,以保证工程投标时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知情,保证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的管理。
诉求编号PT14111900128 我局已收悉,根据莆田市现行的招标文件范本,不需要建造师到场开标,投诉人若有发现哪家公司存在问题应明确投诉对象,没有具体的投诉对象无法受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11-21 11: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