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咨询PT15092100191

本人于2007年毕业,毕业后一直在私企工作,企业没有给我交社保,之后于2011年考上荔城区事业单位。
当时毕业后档案一直放在涵江人才中心,考上荔城区事业单位后,档案就调到了荔城区的人才中心。
现咨询一下,我现在这种情况能否去补上工龄呢?
如果可以补办工龄,具体要怎么办理手续呢?请详细解答,谢谢!
荔城区公务员局回答是:
按闽人发[2007]94号文件规定,在人才中介机构中的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本人及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金,且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年限证明,经档案所在人才中介机构确认签章后,工龄可连续计算。
现咨询,当时单位并没有给我交养老保险,现在直接出具工作年限证明,人才中介机构可以确认工龄吗?
如果需要有交养老保险,现在能否补交呢?怎么补交呢?请详细解答,谢谢!
根据闽人发[2007]94号文件精神,大中专毕业生在私企工作确认工龄须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有办理人事代理,二是有缴纳养老金。您在私企工作时档案存放在涵江区人才中心,能否补办人事代理请咨询涵江区人才中心,能否补交社保请咨询相关社保部门。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在荔城区委组织部并不在荔城区人才中心。(荔城区公务员局于 2015-9-28 16: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