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江泾镇政府限期拆违通知书的疑问和违章建筑的认定

你好,我是王江泾镇长虹村田丰村村民,4月20日王江泾镇政府下发了一份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看附件)首先,该通知书没有明确违章建筑的主体和面积,让我很难做出应对。如果单纯说我没有审批的文件就让我自认该建筑属于违章建筑,那假设我丢失了《宅基地使用证》,居住的楼房是否就成违章建筑了?其次,由于历史的原因,王江泾镇大部分农户都以纺织为业,家家户户都存在自建房用作纺织作坊。参照《嘉兴市违法建筑认定和处置办法》第七条第一小项中“1998年1月1日《浙江省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实施后,在依法划定的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那是否可以认定98年前在乡村建设的房屋不应认定为违章建筑。最后,关于《嘉兴市违法建筑认定和处置办法》提到的“村镇规划区”概念不是很理解,由于以前田丰村归于荷花乡管辖,后来(可能是98年)划归王江泾镇直辖,现在王江泾小城镇建设也有一个规划区和非规划区的概念。这两个规划区是否为同一个概念。我们村又是否属于《嘉兴市违法建筑认定和处置办法》中所列的“村镇规划区”内。希望上级部门督促王江泾镇政府做好本职工作,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王江泾小城镇建设,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一定要依法行政,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不因政绩而损害农户利益。领导做事含糊,下面基层工作人员做事就更不清不楚了,希望上级部门督促王江泾镇政府做好解释工作。
2017年5月25日,电话与你联系,进一步和你沟通交流,对你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你表示理解。具体内容如下: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置,根据《嘉兴市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的规定来处理,,具体情况请与王江泾镇人民政府咨询。如果农村宅基地使用证遗失的,可到王江泾镇国土资源所查询审批资料。
秀洲区国土分局 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