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三公里林村棚改区的补偿方案不合理诉求

我家是府城三公里林村棚改区的拆迁户。现在片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内容:
1.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文件海府〔2015〕54号文件:第十二条 住宅类房屋的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就近结合安置房户型面积基础上,按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安置:
(一)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或无合法房屋权属证书但有合法批建手续的,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或批建面积1:1的比例提供安置房。
因为全村没人要房子,所以可能政府就不盖安置房了。现在拆迁办那边说没有房子,只能换商品房,还要补差价3000元一平方,那我500平方的房就要变成250平方了。
2.我们要求按1:1的比例提供房子(周边地区的),不然按周边地区房价补偿钱。
3.还有我们邻街铺面也是按2000多元一平方补偿。拆迁办说我们的不是商业铺面。那政府算过拆房后我们的生计吗?我们家现在一个月铺面就有6000元的收入,一年就是七万。拆迁且我买完房后,我们吃什么?每个月有几千元收入的房子不是铺面是什么?
4.拆迁办和我们谈话很强硬,说我们可以不同意拆迁,上报纸出公告,然后强拆我们家的房子,让我们到法院去告他们。这还是法制社会吗?
5.要是村子拆完就只剩我家,是不是政府就可以断我们家水和电?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府城三公里林村棚改区的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诉求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区征收局认真调查处理。据了解,就所反映的工作内容和客观实际,我区滨江新城二期指挥部和责任单位工作组将安排人员向您解释征收方案和工作办法,争取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如您在方便之时,也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了解具体情况。联系人:陈铭福;手机号码:15008986299。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棚改工作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琼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6-10-10 12: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