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是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镜湖山庄的住户,镜湖山庄95号住户不顾之前城管部门的劝阻、拆除,从2017年5月底开始,又重新在自家花园里搭建两三米高的围墙,并且扩建面积,把公共的池塘也围了起来,希望部门前来核实处理。(来电人不肯透露姓名)
柯同志:您于2017年7月27日反映的镜湖山庄95号住户建造围墙及池塘围起来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8月3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查,1、镜湖山庄95号业主曾经在今年4月份开始砌筑围墙,经相邻业主投诉,街道执法中队在发出限拆通知后该业主没有限期改正的情况下,月底将其拆除。其后又开始在原址重新建造围墙,并向街道执法中队负责人表示围墙下步1.2米以下,上部为通透式花窗,总高度控制在2米。7月7 日街道执法中队负责人再次约谈该业主,该业主表示不再续建、继续停工(如下图1);2、另一处房屋也为镜湖山庄95号业主所有,该业主在今年4月份在池塘路边一侧建起了围墙,围墙外侧为绿化,高度在1.2米左右(如图2),池塘为其房屋产权范围内,非公共所有(如图3产权证),该业主建围墙的目的主要是处于安全考虑、防止他人溺水。街道执法中队 84383290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柯桥区湖塘街道 2017/08/03